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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要与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



----------------------------------------------------------------------------------------------------------------------信息来源:资溪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07-12-26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切实改进基层干部作风,认真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树立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赢得群众认同,才能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项惠及群众的好事办好,“以党风正,引行风清,带民风淳”,体现出新农村的“二十字”方针的真实含义。?

  一、开展法制教育和荣辱观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反腐倡廉,宣教是基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必须采取较为直观的教育方式,开展对党员干部包括群众选举出来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法制教育和荣辱观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塑造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使之不愿腐败。
   
  1、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
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增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大新农村建设重大意义宣传力度,激发党员干部投身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开展宗旨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用人要当、为政要廉,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2、注重民主法制教育。通过举办民主法制知识培训班、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民主法制教育,把农村基层民主纳入法制的轨道,革除少数村干部宗族观念严重、封建主义思想蔓延、民主法制意识淡薄的“法盲”“纪盲”现象,正确认识“村民自治”,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民主管理意识,教育农村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促进农村干部廉洁奉公、依法办事。与此同时,要加强农村干部对党的方针政策的教育学习,提高干部的政策观念和按方针政策办事、运用方针政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拓展廉政文化进农村领域。要通过廉政文化“五进”系列活动,大力学习宣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把廉政教育与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以及法律法规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纪检、组织、宣传以及科文卫体等单位的作用,利用电视、电影、广播、报刊、标语、宣传画等形式,以及培训班、报告会、座谈会、文艺汇演等载体,将廉政教育不断向村组延伸,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大宣教格局,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增强教育的影响力,努力营造“崇尚廉政”、“褒扬廉政”和“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新风尚,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
  
  二、围绕深化农村改革,构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制度体系
  
  反腐倡廉,制度是保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相对滞后,需要紧紧围绕深化农村改革,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农村基层财务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使之不能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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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村务管理体制改革。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同时,全面深化农村村务管理体制改革,村内重大事务由村民委员会决策,决策后的事务由村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参与决策的成员原则上不能参与村务的执行;以村支部书记为首的村党支部负责对村务进行监督,由村党支部收集整理村务包括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向村民汇报,有效地防止权力的过分集中,同时可以防止“村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农村财务问题历来是村民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群、干群的关系融洽与否。针对当前有的村委会存在的换一批干部建一本账,村干部集会计、出纳于一身,一手拿钱、一手拿票、白条下账甚至不建账等问题,要加强乡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以权谋私行为。要积极建立乡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明晰资产产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纳入村务公开,规范农村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建立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接受群众监督,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3、完善村委会换届选举制度。农村党支部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村委会则是村民自治的重要领导力量,因此,在村干部选人用人时,要建立完善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选好新农村建设的领路人。一是把好选举关,保证选民真正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选举权。二是把好法律关,对村官的任期作出一定的限制,以避免长时间在位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三是把好政治关,在政策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改变目前农村干部年龄渐趋老龄化、学历偏低、地域化及其他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现状,提升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四是把好经济关,规范村官报酬。拿得太多,群众有意见;拿得太低,则影响村官的积极性。可以根据各地农村的经济发展状况,经群众讨论,村党支部、村委会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数额,并与工作任务、工作实绩挂钩。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利用责任制的工作机制,掌握有利时机,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集中力量突出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工作中的难点。如农村干部贪污腐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要坚决追究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对那些为责任人开脱袒护、说情的领导干部,要追究责任;对那些不落实责任制追究规定的也要追究责任。坚决刹住“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农村得到落实,抓出明显的成效。
  
  三、加强监督制度执行力度,形成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监督机制
  
  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加强各项监督制度执行力度,在发挥纪检、审计、公安、检察等监督机关的监督作用的同时,更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凡是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事项,都要通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等方式进行公开,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以改变村委会干部实行村民自治选举后,非党员的村干部缺乏有效的监督特别是纪律约束措施,出现了纪检机关无法监督,公安、检察机关又监督不了的局面,存在监督“空档”,使之不易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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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同级监督。要切实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做好对同级班子的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村级领导班子议事规划和民主决策机制,将廉政谈话、廉政承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向村级干部延伸,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2、强化对下监督。一方面,乡镇要强化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监督。要突出监督重点,着力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发包承包、土地征用款和公益工程的招标等方面的监督。另一方面,村党支部要强化对村委会的监督。鼓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按照规定的选举程序交叉任职,以加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同时,建立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制度,实行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切实保证村党支部的领导地位,加强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监督。
  
  3、强化民主监督。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监督;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完善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监督。三是要进一步规范村委会村务公开工作,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是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对农村财务进行定期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布,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查处。
  
  四、从严查处违纪行为,展现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惩处威力
  
  反腐倡廉,惩处是根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紧紧围绕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惩治各种违纪行为,用铁的事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使之不敢腐败。
   
  1、坚决制止各种涉农违规行为
。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农村教育、报刊订阅、用水用电、修建道路、计划生育、农民务工经商等方面的乱收费行为,加强对涉农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监督,防止以经营服务性收费为名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坚决制止在乡镇、村财务管理、宅基地审批、土地矿产资源开发承包等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甚至搞宗族主义,勾结地方黑恶势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件;重点查处挪用、克扣粮食直补资金和村级补助资金及查处各种巧立名目、变换花样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工作合力。反腐倡廉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才能取得全胜。纪检监督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调整有反映的干部。要建立案件协查制度,克服乡镇纪委办案力量较薄弱、对于复杂或疑难案件难以独立完成的困难,直接指派人员协助调查案件,提高办案效率。乡镇纪委把握不准的大要案、疑难或复杂案件,上级纪委要及时介入,力求准确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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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行政村的纪检监察工作,要在行政村设立纪检小组,配备专职纪检干部,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解决矛盾,并及时向镇一级反馈党风廉政的信息。村民小组要聘请党性强、信誉好、有公信力的人担任廉政监督员,加强对村级组织及其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同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定期排查制度,督促基层干部切实履行起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及时掌握情况。对群众的各类信访件,要及时处理,及时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注意动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损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资溪县农工部部长 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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